深圳清洁公司垃圾清运协议书

垃圾清运协议书

 

甲方: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
乙方:深圳市铭百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

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就西组团沙河街道办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事宜,根据实际情况,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,特定如下协议:

一、项目地址:西组团沙河街道办

 

二、双方责任

甲方责任

1、甲方将西组团沙河街道办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,以防造成二次污染(垃圾袋由甲方自理)。

2、甲方产生的生活垃圾,由甲方人员送到乙方指定的垃圾堆放点,(不含装修垃圾)。

3、按时给乙方支付生活垃圾清运费用。

乙方责任

1、乙方将甲方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,每天清运一次。

2、垃圾日产日清,清运完毕后,把垃圾堆放点清洗干净。

3、向甲方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,(清运费不含市政府有关各项其它收费)

 

三、垃圾清运费及费用结算方式

垃圾清运费为:小写:¥ 元整/月,大写RMB 元整/月。次月5号前结算上月生活垃圾清运费,结算方式为现金支付,并由乙方开据发票。

四、协议期限

该协议从2020  01  01 日开始至 2020 12 31 日止。合同期满后,如未续约,视本合同自动终止。

 

五、其它未尽事宜,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另达成补充协议,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同等法律效力,甲、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
 

 

 

甲方: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乙方:深圳市铭百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

 

 

甲方代表(签章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乙方代表(签章)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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